天津港进口汽车专业代理报关 平行实行“三包”备案和公示,是一种强制性措施 “开发平行‘三包’信息备案与发布管理系统,做好日常运行、维管、有关信息管理等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缺陷管理中心在本次试点工作中所承担的主要职责。该系统上线后,经销商需对每一辆平行进行‘三包’备案和公示,包括生产企业、车型品牌和系列、上市时间、车型型号等,方便消费者直接查询所购买的车辆有无‘三包’服务。”国家质检总局一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对平行实施‘三包’信息备案,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措施,目的在于让这部分车型与中规车承担起相同的‘三包’备案责任。” 根据《通知》的内容,在平行“三包”信息备案与发布管理系统开通之后,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简称“中欧协会”)将组织平行经销商依法在该系统中备案并公开“三包”相关信息,配合做好汽车“三包”险投保的现场协调服务工作,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异常经营名录或涉嫌违法经营信息。与此同时,人保财险则需为进口商、销售商提供投保服务,及时理赔。 “目前,我们正在督促所有整车进口口岸的平行经销商提供其自身以及所售车型的详细信息,完善信息系统的数据。该项工作预计到8月底完成,对消费者开放的查询系统随后将上线。这一查询界面将独立于中国汽车三包网现有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查询’之外。”中欧协会汽车事业部主任蒋海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 人保财险责任险部市场开发处处长赵旭称:“为了配合平行‘三包’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推行,人保财险目前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筹备口岸服务办公室。该办公室面向全国所有的整车进口口岸,专门为平行提供汽车‘三包’险服务。” 一、关于小批量的流程: 1、客户提供车辆VIN号码 2、我公司根据VIN号码确认可以报关,并签订《代理报关合同》。 3、客户自行将购买车辆运到*港口,并给我公司提供如下文件: A:车辆的箱单的扫描件; B:提单的扫描件(如车辆未办理电放,则必须提供提单原件); C:合同的扫描件; D:车窗纸的扫描件。 二、进口申报条件: 1:品名 2:品牌 3:适用车型 4:型号 5:成套散件或毛坯请注明 6:零部件完整编号并在前加注“S” 7:通用零件编号前加注“TY” 8:成套散件装配后完整品的零部件的编号 9:维修件编号前加注“W” 10:与整车厂牌不一致编号前加注“WF” 11:若是维修件应申报正厂件或副厂件 12:构成整机特征需注明 天津港进口汽车专业代理报关